六、救济方式
(一)行政复议:
违纪人员受到行政处分不服——在1个月内向处分本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——领导同意受理——组织人员进行复核——复核小组作出复核报告——复核小组报告给局行政会讨论决定——在1个月内局发文将复议情况报告给其本人——如仍不服,在1个月内向处分上一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——领导同意受理——组织人员进行复核——复核小组作出复核报告——复核小组报告给该级机关行政会讨论决定——又在1个月内局发文将复议情况报告给其本人。
第二次复核是终结复审。
(二)行政诉讼:
个人与单位发生的纠纷,个人对单位发生的纠纷作出决定不服——15日向本单位申请复议——本单位复议,作出复议决定——个人仍不服,向法院起诉——由法院判决。
(三)其他救济方式:
七、监督举报方式
(一)监督举报地址:
博白县教育局纪检组、信访室、办公室
(二)监督举报电话:
0775—8333012,8333051,8333020
(三)监督举报网站:
(四)监督举报邮箱:
bbjyj****@163.com bbjyj****@163.com bbjyjbg****@163.com
(五)处理反馈程序:
收到监督举报材料后,由办公室签文给有关领导阅示,再交由局纪检组调查办理,情节严重的提交县纪委、监察局等司法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