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切实做好我县学校甲型H1N1流感
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
各乡镇中心小学、初中、高(完)中,县职校,各民办学校:
今年11月5日以来,我县博中等四所学校先后发生了甲型H1N1流感疫情,共确诊病例18例(全部为在校学生)甲流发生后,各学校,县教育局、县卫生部门高度重视,采取了相应的防控措施,取得了较好的效果,疫情流行得到了进一步的缓解。进入12月份以来,文地一中、凤山二中、三育初中、亚山二中、双凤初中、博白镇三中、启德中学、实验中学、沙河高中、龙潭中学、王力中学等学校也相继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疫情报告。我县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有进一步加重和扩散的趋势,防控形势仍十分严峻。当前,我县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,主要是:部分学校领导对甲型H1N1流感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还不够重视,未成立防控领导机构,未落实防控工作措施,防控职责不明确,防控预案不完善,贯彻教育部、卫生部联合制订的防控方案不够彻底,相关措施落实不到位,个别学校对疫情报告不及时,延误了传染病防控时间,晨检制度贯彻不彻底,个别学校晨检工作流于形式,宣传甲流知识不重视,学校环境卫生不好,学生宿舍学生拥挤,通风不良。为了使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得到有效的控制,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,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促进社会稳定,现就如何做好我县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:
一、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,加强领导,落实职责,完善预案、方案。
二、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教育部、卫生部联合制订的《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》、教育部《关于加强农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》,落实好学校的防控工作方案和防控措施。
三、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不折不扣地做好学生的晨检工作,并有完整的晨检记录(备查),在晨检中发现学生健康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。对于体温>37.5℃的或有急性呼吸道传染症状的学生,要及时通知家长带其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治,并离校隔离,离校期间学校必须安排人员跟踪其身体健康状况并做好跟踪记录。患者流感症状消失24小时且晨检无异常后方可返校上课。
四、根据上级规定,学校一个班的学生当天新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达5例以上,或当天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达30%以上,该班级实施停课一周,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。学生离校回家观察,并要求患病学生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,学校安排专人对离校学生和家长保持联系,追踪了解其的健康状况。停课期限满后,如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,需症状完全消失24小时后方可复课。班级停课必须报告县教育局。全校停课必须报告县政府和教育局以及卫生等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。
五、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制度(特别是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),要及时准确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。并报告县教育局教育股,电话:8326373,确定为有疫情的学校每天要向县教育局书面报告疫情、处置防控工作的情况。
六、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加强清洁卫生工作,清除卫生死角,定期开展消毒工作,学校教室及学生宿舍应保持良好通风,空气流通迅速,解决好学生宿舍拥挤、通风不良问题。
七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,在师生中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。
以上通知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博白县教育局
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